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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被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2006-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09-04-03
 

   2006年以来,我所在中科院党组和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紧紧围绕中科院和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创新文化建设、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舆论工作相结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原则,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所文明程度和职工文明素质不断提高,为推动我所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继被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2000-2002年度文明单位和2003-200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之后,2009年4月2日,在贵州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表彰会上,再次被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评为2006-2008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我所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所党委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职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努力为贵州省文明创建工作作出贡献。

   二是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是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坚持对全所职工进行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四是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所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研究所民主管理制度,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职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五是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六是科研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黄万才  供稿,网络中心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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