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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江川润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古滇国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11-08-22

我公司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编制《云南江川润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古滇国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在报告书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工程简况

南江川润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古滇国城”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大街镇五岔路口以西北,东临澄川二级公路,南临老晋江公路,西南与北面与早街村相接。总用地面积161294m2,建筑占地面积47263.5m2。总建筑面积为241681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85627m2,配套项目建筑面积173m2,商业建筑面积56241m2,公寓地下车库面积4053m2。健身场地面积312m2,绿化面积48388m2。本项目设计居住1716户,入住人数按每户3.2人计算,则总人数为5491人。总投资共75069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老洼沟和星云湖无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若直接排入老洼沟河,对老洼沟水质将产生不良影响。采取将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江川县城市污水管网,通过江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排入星云湖,对老洼沟水环境影响小。

1.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2.1.    基坑施工对该区域地下水影响分析
  (1)对水位、水量的影响分析

地下水可以由周边地层或地表水补给,加之为了减轻地下排水导致地面沉降对周边建筑的影响而采用回灌井点法,在降水的同时向周边钻孔内灌水,以保证原地下水位基本不变化,可见,项目基坑施工对该区域地下水位、水量的变动影响不大。

(2)对地下水质的影响分析

项目基坑地下水抽排水到地表后,为了减轻地下排水导致地面沉降对周边建筑的影响而采用回灌井点法,抽排到地表后紧接向周边钻孔内灌水,因此,可推断地下水质变化不大,水质基本不受影响。

1.2.2.    施工地面废水排放对地下水影响分析

环评要求本项目施工废水严禁无组织乱排,在项目区最低处修建2个3m×3m×3m沉淀池,一用一备,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周边生活配套设施较为完善,不设施工生活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生活设施,先通过排污管道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最后流入江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做到以上环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小。

1.2.3.    基坑降水引起地面沉降对周边建筑影响分析

在项目地下水抽排涌水量影响半径周边300m范围内基本无高层建筑,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考虑具体施工区域的基坑环境确定安全范围内所允许的最大水力坡降,因此,环评认为建筑物沉降问题出现几率不大。为避免引起周围建筑物产生过大的沉降,采用回灌井点是一种有力的措施。本方法就是在抽水影响半径范围内建筑物的附近预先钻一排孔,在进行抽水降低地下水位之前,事先将钻孔内的水位勘查清楚,记录下来。当进行抽水降低地下水位时,为避免已有建筑物下面的地下水位下降,与降水的同时向钻孔内灌水,以保证原地下水位不变化,以此来防止地面产生沉降给已有的建筑物带来危害。

1.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江川县多年气象资料,该地区多年平均降雨天数为集中在5-10月,其余月份则是雨水偏少的情况,因此本工程施工期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须制定必要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表7.1-3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结果表明实施每天洒水4~5 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可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

1.4.   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噪声敏感点的影响分析,施工期必须对早街村1、早街村2、大庄中学、大街镇居民、职教小区、三皇寺村项目周边敏感点的噪声污染防治,同时也看出在项目施工期间,无论土石方阶段、基础阶段、结构阶段、装修阶段的施工影响,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均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尤其夜间超标严重。

鉴于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内一定区域内移动,预测值是以施工机械工作位置为项目厂界和施工机械最大噪声值同时运行计算,而实际运行中施工机械不会全部放置于项目厂界。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声屏障、空气吸收等衰减,实际影响值会小于预测值,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将是比较大的。因此,必须严格本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在晚上22:00时—次日6:00时,禁止使用强噪声设备。

1.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固废主要指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弃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项目区在建设过程中共开挖土方4.70万m3(一般土方4.15万m3,建筑垃圾0.55万m3),全部回填于项目建设场地内,外借土石方量约为20.95万m3,最终回填总量为25.65万m3,外借方量优先考虑从项目周边已经完成水土保持相关手续的项目调用,比如江川县教育小区等,再次考虑从周边合法取土场进行取料回填,本项目不再另行设置取土场,项目共计表土剥离2.22万m3,规划在项目建设区内设置两个临时表土堆场进行临时堆存,表土堆场规划在树荫式地面停车场用地范围上,表土堆场总面积为0.80hm2,最大堆高为4m,容量完全满足表土的临时堆放,全部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约0.2t/d,由于生活垃圾含有大量有机物和病毒、寄生虫和肠道病原体,如不及时收集处理,垃圾中的有机部分就会腐烂发臭,成为细菌繁殖的场所。必须妥善处理。产生的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送江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6.1.    对植被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对植被影响主要表现占地、施工对植被破坏,由于本项目用地为国有土地,收地时地块上基本无居民永久建筑,有一些临时搭建的简易商铺,在宗地交付时已经全部拆除,用地无耕作。场地生长一些飞机草、蒿等草本植物,群落结构简单,无大型乔木,因此,项目的建设对植被影响很小。

1.6.2.    建设期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建设期对陆生动物的直接影响主要是施工人员集中活动和工程施工过程对动物的惊扰;间接影响主要是工业企业建设破坏植被和土壤,造成部分陆生动物栖息地的丧失。但施工区没有发现重要的兽类及爬行动物的活动痕迹,主要动物是小型兽类、小型常见鸟类和蛙类、常见的蜥蜴类,而且数量不多,具有较强的迁移能力,因此,建设期不会影响这些动物的生存。但值得注意的是,施工区的主要兽类是啮齿类动物,种类和数量均较多,它们中多数种类都不同程度地对农、林业有危害,其中鼠类危害最大,由于项目建设建设期人员密集,食物丰富,可能会促使其密度上升,导致一些种类向周围扩散,可能导致施工区周边鼠类的增多、密度加大。

1.6.3.    水土流失的影响

根据项目《水保方案》,施工期破坏地表植被,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为19.30hm2,流失原因主要为原地表破坏、工程的开挖回填及表土的临时堆放等。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869.85t,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总量7713.67t。

因此,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量。

1.6.4.    视觉景观的影响

施工期对植被和土壤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视觉景观的影响,建筑材料是按施工进度有计划购置的,但难免会有建筑材料余下来,放置在工棚或露天堆放、杂乱无序,从宏观上与周围环境不协调,造成视觉污染。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事故排放情况下,预测断面上CODcr、NH3-N浓度分别为191.62mg/l、24.98mg/l,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其超标倍数分别达8.6倍、33.9倍。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域功能的要求。其中CODcr虽然超标部分原因背景超标严重,但通过预测可能发现,在废水不排入市政管网情景下,预测断面CODcr水质指标增量为160.32 mg/l,增量幅度很大。NH3-N背景浓度是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但由于废水全部排入老洼沟,导致NH3-N浓度大幅度增加,增量为24.53mg/l,预测断面浓度为24.98mg/l,超标23.9倍,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可见,事故排放对老洼沟水质影响较大,项目废水必须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杜绝事故排放进入老洼沟。

2.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生活污水通过规范化的污水管(起点埋深1.3米,管道连接采用管顶平接,污水管道均采混凝土排水管)排放,渗漏率极低,生活污水的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有限。

项目区需要建设的化粪池按照规范化的图纸设计并施工,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可防止其对地下水污染。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影响小。

本项目除房间、主干道地面完全水泥硬化外,其余为可渗水地面,充分利用了含丰富有机质的绿地和铺有渗漏砖的人行道将雨水补充给地下水,对项目区域地下水补给情势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建设营运期对地下水影响小。

2.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地下车库层高2.7m,车库面积以2000㎡划分,送风次数为5次/h,排风次数为6次/h,每个排风筒的送风量为64800m³/h。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并经竖向管道进行集中高空排放,通风设备选用双速风机。地下车库至少设有2个排气筒,每个排气口设置一个机械排风系统,进风口设在一层室外空气流畅、清洁处;排气口通过竖井排至一层室外下风向处。排气口分布在地下车库附近公寓式住宅北面绿化带中,排气筒高度为3.0m。

综上分析,在落实环评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地下停车场设置的排气筒外排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排气筒个数、排气筒高度、排气筒分布位置比较合理,对环境空气污染贡献很小,不会改变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对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住宅楼居民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排入单独油烟排放竖井,集中向屋顶高2m排气筒上空排放。

由于本项目3栋18层的底商住楼,此商住楼底层设有商业用房,建设单位必须在有餐饮用房的商住楼设计今后餐饮行业使用的油烟排放专用烟道屋顶高空排放,并且严禁与居民住户共用烟道。

根据国内一些大城市的运行经验,只要管理到位、保持厕内清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无纸屑,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杂物,墙壁、顶棚整洁,公厕内基本无臭味。因此,本项目拟建的各公厕如能按国家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厕内清洁,则公厕排放的H2S和NH3等恶臭污染物极少,恶臭污染物经扩散、稀释,不会对公厕周边环境造成恶臭污染。

垃圾收集点采用垃圾桶储存收集来的垃圾,并用塑料袋密封,然后放置在密闭的收集点内贮存。装车时将垃圾桶内用塑料袋密封的垃圾直接倾倒入垃圾运输车。因此,从收集到装车转运的整个过程,垃圾不外露,几乎没有恶臭污染物的泄漏。所以,各收集点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恶臭污染。

根据对国内现有垃圾转运站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转运站的废气主要来自于转运车间垃圾倾倒和压缩过程,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H2S和NH3。转运车间采用密闭式建筑,减少垃圾的恶臭污染物散发;在转运车间内设立1套除尘除臭系统,通过抽风系统在转运车间内形成负压,将臭气吸走并处理,将臭气污染降到最低。经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2.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地下停车库配置的通风系统、排风系统,居民排烟系统,泵房等设备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地下车库配置的通风系统、排风系统等设备运转时会产生噪声,如不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外环境的影响大,但本项目地下车库通风机安放在地下室内,且地下通风机的风口设置时远离项目区住宅楼和场界外保护目标,对外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居民排烟系统分散于居民厨房内,住宿楼不统一设置排烟系统,厨房油烟机产生的噪声通过房屋阻隔和距离衰减,对外环境和周围保护目标以及项目区住户的影响可以接受。水泵运转时会产生噪声,但本项目水泵房设置在公寓式地下车库中,水泵产生的噪声通过房屋阻隔和距离衰减,对外环境和周围保护目标以及项目区住户的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建成后因人流、商贸活动、交通等活动将产生社会噪声,由于声源位置难以确定,本环评也不考虑做预测评价,仅做简单的影响分析。

人员的活动噪声和商铺所产生的噪声声源功率级不高,通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住宅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但由于商铺陆续投入使用后,该区域来往的流动人口和汽车进出量将增加,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会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如采取设立汽车禁止鸣号牌、禁止来往人群大声喧哗、禁止商铺等服务行业大声招揽顾客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公寓式住宅北面紧邻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距离居民楼最近距离仅为3.5m,因此,受地下停车库进出车辆(小型车)噪声影响,此邻近建筑夜间超标1.4dB(A)。由于本次评价采用的是上下班高峰期车流量进行的预测,而进出地下停车场车辆高峰期一般在早晨7:30—8:30和6:30-7:30,而夜间(22:00-6:00)进出车辆较少,采取在出入口设置禁鸣标志,限值车辆行驶速度在15km/h以下,对临近住户影响小。

无论昼间、夜间主要噪声敏感点③(树荫式停车位西面2#、3#商业楼)、④(南面主商业街入口西面3F商业楼)、⑤(29#、30# 的6层小高层居民楼(J型))、⑥(1F-3F的连片商业楼)离主要交通干道最近建筑处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时,环评建议可通过对项目自身的噪声防治,采用较好铝合金密封门窗或新型硬塑料保温隔热型门窗,基本能降噪30dB(A)以上,可使本项目受外环境交通噪声影响的建筑昼夜间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2.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在项目区内作好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在隐蔽处共设置9个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按70m控制,并在项目区西面设置垃圾转运站。

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房商业垃圾由自己或物管人员统一收集于垃圾收集点,最后清运到本项目垃圾中转站,最终交由环卫部门运至江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得到妥当及时清运,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6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如果直接排入老洼沟,对老洼沟水生生态系统将造成一定影响,评价认为老洼沟水生生物主要有壳形沙壳虫、平直蚤、腔轮虫等;底栖生物常见的物种主要为镖水蚤等,鱼类基本绝迹,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由区内的污水管网收集以后,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江川县城市污水管网,流入江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排入星云湖,对老洼沟水生生态系统影响小。

2.7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在长期和频繁的人类活动影响下,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已遭到破坏,野生动物失去了较适宜的栖息繁衍场所。据调查,评价区内大型野生动物已消失,动物主要是云南常见物种。目前该地区常见的陆生野生动物有昆虫类、鼠类、蛇类、蟾蜍、蛙和喜鹊、麻雀等鸟类;家畜家禽类养殖动物以牛、马、羊、猪、狗、鸡、鸭等传统种类为主。调查期间区域内没有发现珍稀动物及国家级保护动植物,项目建设对陆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2.8对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结构的整体性和连续性的影响

由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受人类活动的影响,生活多样性较差,区内全部为人工生态系统或半人工生态系统,完全自然生态系统已不存在。本次工程建设不会引起植物物种灭绝,相反,项目建设后,绿化将有专职部门统筹规划管理,绿化面积为48388m2,绿化率为30%,绿化面积大大增加。人工绿化过程中大量种植铁树、合欢、银杏、夹竹桃、棕榈、鱼尾葵、冬青卫矛等乡土植物,增加了区域物种的多样性,且不会造成物种的入侵现象。

本工程建设不会破坏生态系统地域的连续性和物种的多样性,居住项目建成后,将通过人工绿化方式进行项目绿化并恢复植被,从而保持生态系统的连续性,不会改变该区物种的多样性。

2.9景观美学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当你走进古滇国城,你仿佛来到了2500年的古滇国,你会发现,古色古香的滇中民居建筑浑然天成,小桥流水、花木繁荫,亭台楼阁、奇石嶙峋,假山嵯峨、曲径通幽,美景佳居、庭院深深;民俗购物广场、民谷、古戏台景观处;馥郁芳香的民俗街、原汁原味的服饰及手工艺品作坊游人如织……从规划布局到建筑结构,从园林艺术到景观节点,古朴典雅、精致美丽、淳厚隽永的历史文化在你的眼前流淌。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将建设地由城郊景观、农村景观转变为城市景观具有促进作用,改善了项目建设前区域内杂乱的景观,对周围的景观有明显的改善和提高作用,为研和江川县的城市景观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10光污染分析

本项目在建筑设计上考虑了光污染的成因,商业片区楼层较矮,多层及高层建筑则选择环保外墙材料,不用釉面砖、磨光大理石等材料,在商业片区不会影响车行的位置适当设置玻璃幕墙,减少光污染。因此,本项目建筑设计导致的光污染对外环境和片区居民影响不大。

2.11高层建筑高楼风影响分析

按出现最大S风频率的1月份风速来说,渠道风速提升后变为3.0m/s,属于0-6档位,对人的行为影响无障碍,因此,因此,高楼风对片区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2.12项目住宅楼日照遮挡影响分析

项目所在玉溪市气候分区为温和地区,小区拟建建筑布置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大于等于1小时的要求。

项目建成后住宅楼除中间区域为3层花园洋房,其余大都为6层、13层、18层多层住宅楼,项目中高层主要为北面4栋18楼高层建筑,建筑布置近东西向布置,从项目本身布置和周边环境关系上来看,会受影响的主要为18高层住宅楼北面的早街村。

根据项目日照分析图可知,设计单位已在设计时对住宅楼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内住宅区建筑之间最低日照满足大于等于1小时的要求。

项目中高层主要为北面4栋18楼高层建筑,建筑布置近东西向布置,从项目本身布置和周边环境关系上来看,本项目对周边外环境的光遮挡最有可能影响到18高层住宅楼北面的早街村。

根据项目日照分析图和项目总平布置可知,早街村民房距离本项目18层高层建筑最近处为30m,受此18层高层建筑光遮挡影响,此民房最低日照时数基本在2小时(绿色阴影部分),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大于等于1小时的要求,由此往北的所有早街村民居最低日照时数必大于等于2小时,因此,本环评认为,受本项目18层高层建筑光遮挡的影响的周边外环境能满足日照要求。

2.13区外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与项目相邻东面澄川二级公路,南面老晋江公路,西面、北面多为居民住宅区。在公路两侧一般分布有各种类型商业门面,其中大多为方便周边居民生活的店面,诸如超市、服装店,杂货店等。环评认为对本项目有影响的主要是北面30m与项目同属一侧的小型汽车修理厂,距项目西边界约50m的老晋江公路路边3家小型石材加工厂等,其产生的工业噪声、废气等可能对本项目内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小型汽车修理厂主要开展检修、装配、烤漆等工序,产生一定的废气和噪声影响。烤漆房内空气由两台主风机经滤尘网和顶部过滤棉引入清洁空气,烤漆房气体经过烤房内自带的多层滤棉净化达标后,由烤漆房外15米高的矩形排气烟道排出,废气对本项目影响小。该汽车修理厂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墙体阻隔及距离的衰减后对本项目的影响不大。

小型石材加工厂主要产品为墓碑、石凳、护栏等,购入毛坯石料进行加工,加工过程主要为石材切割、切边、造型、抛光等工序,整个工序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可通过湿润石料,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粉尘。本项目离石材加工厂有50m距离,经过一段距离后,由于粉尘重力沉降作用,降低了粉尘到达本项目所在位置的浓度,对本项目影响不大。石材加工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墙体阻隔及距离的衰减后对本项目的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江川县城市污水管网,通过江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排入星云湖,对老洼沟水环境影响小。

2、项目基坑施工对该区域地下水位、水量、水质的变动影响不大。项目基坑施工引起建筑物沉降问题出现几率不大。

3、通过对噪声敏感点的影响分析,施工期必须对早街村1、早街村2、大庄中学、大街镇居民、职教小区、三皇寺村项目周边敏感点的噪声污染防治,同时也看出在项目施工期间,无论土石方阶段、基础阶段、结构阶段、装修阶段的施工影响,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均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尤其夜间超标严重。

4、项目区在建设过程中不产生弃方,表土的临时堆放,全部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送江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869.85t,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总量7713.67t。

5、运营期废水事故排放情况下,事故排放对老洼沟水质影响较大,项目废水必须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杜绝事故排放进入老洼沟。

6、地下停车场设置的排气筒外排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排气筒个数、排气筒高度、排气筒分布位置比较合理,对环境空气污染贡献很小,不会改变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对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7、地下车库配置的通风系统、排风系统等设备运转时会产生噪声,如不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外环境的影响大,但本项目地下车库通风机安放在地下室内,且地下通风机的风口设置时远离项目区住宅楼和场界外保护目标,对外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居民排烟系统分散于居民厨房内,住宿楼不统一设置排烟系统,厨房油烟机产生的噪声通过房屋阻隔和距离衰减,对外环境和周围保护目标以及项目区住户的影响可以接受。水泵运转时会产生噪声,但本项目水泵房设置在公寓式地下车库中,水泵产生的噪声通过房屋阻隔和距离衰减,对外环境和周围保护目标以及项目区住户的影响可以接受。人员的活动噪声和商铺所产生的噪声声源功率级不高,通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住宅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但由于商铺陆续投入使用后,该区域来往的流动人口和汽车进出量将增加,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会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如采取设立汽车禁止鸣号牌、禁止来往人群大声喧哗、禁止商铺等服务行业大声招揽顾客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公寓式住宅北面紧邻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距离居民楼最近距离仅为3.5m,因此,受地下停车库进出车辆(小型车)噪声影响,此邻近建筑夜间超标1.4dB(A)。采取在出入口设置禁鸣标志,限值车辆行驶速度在15km/h以下,对临近住户影响小。无论昼间、夜间主要噪声敏感点③(树荫式停车位西面2#、3#商业楼)、④(南面主商业街入口西面3F商业楼)、⑤(29#、30# 的6层小高层居民楼(J型))、⑥(1F-3F的连片商业楼)离主要交通干道最近建筑处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时,环评建议可通过对项目自身的噪声防治,采用较好铝合金密封门窗或新型硬塑料保温隔热型门窗,基本能降噪30dB(A)以上,可使本项目受外环境交通噪声影响的建筑昼夜间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8、在项目区内作好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在隐蔽处共设置9个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按70m控制,并在项目区西面设置垃圾转运站。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房商业垃圾由自己或物管人员统一收集于垃圾收集点,最后清运到本项目垃圾中转站,最终交由环卫部门运至江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得到妥当及时清运,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9、本项目在建筑设计上考虑了光污染的成因,商业片区楼层较矮,多层及高层建筑则选择环保外墙材料,不用釉面砖、磨光大理石等材料,在商业片区不会影响车行的位置适当设置玻璃幕墙,减少光污染。因此,本项目建筑设计导致的光污染对外环境和片区居民影响不大。

10、按出现最大S风频率的1月份风速来说,渠道风速提升后变为3.0m/s,属于0-6档位,对人的行为影响无障碍,因此,因此,高楼风对片区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11、根据项目日照分析图可知,设计单位已在设计时对住宅楼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内住宅区建筑之间最低日照满足大于等于1小时的要求。根据项目日照分析图和项目总平布置可知,早街村民房距离本项目18层高层建筑最近处为30m,受此18层高层建筑光遮挡影响,此民房最低日照时数基本在2小时(绿色阴影部分),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大于等于1小时的要求,由此往北的所有早街村民居最低日照时数必大于等于2小时,因此,本环评认为,受本项目18层高层建筑光遮挡的影响的周边外环境能满足日照要求。

12、小型汽车修理厂主要开展检修、装配、烤漆等工序,产生一定的废气和噪声影响。烤漆房内空气由两台主风机经滤尘网和顶部过滤棉引入清洁空气,烤漆房气体经过烤房内自带的多层滤棉净化达标后,由烤漆房外15米高的矩形排气烟道排出,废气对本项目影响小。该汽车修理厂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墙体阻隔及距离的衰减后对本项目的影响不大。小型石材加工厂主要产品为墓碑、石凳、护栏等,购入毛坯石料进行加工,加工过程主要为石材切割、切边、造型、抛光等工序,整个工序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可通过湿润石料,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粉尘。本项目离石材加工厂有50m距离,经过一段距离后,由于粉尘重力沉降作用,降低了粉尘到达本项目所在位置的浓度,对本项目影响不大。石材加工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墙体阻隔及距离的衰减后对本项目的影响不大。

13、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提及的国家产业政策。

14、选址合理,总图布置合理,排污口设置合理。

15、公众参与,100%单位支持本项目的建设,98.6%公众个人支持本项目建设,1.4%公众不关心。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以及关系本项目建设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主要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发表自己对项目的看法。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云南江川润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接待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人: 沈先生  

电话: 13708206488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评价单位通讯地址:贵阳市观水路46号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0851-5891264

邮箱:78115433@qq.com

九、公众提出的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8月23日至2011年9月1日

              

云南江川润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3日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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