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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2013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2012-12-26
编者按:
 
目前,《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简称《指南》)公布,科学基金申请工作也提上日程,因新《指南》对申请政策有部分调整,本报特从《指南》和申请公告中摘选部分注意事项,供申请者参考。
 
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型科学基金项目。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如下: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包括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补充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科学仪器类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部门推荐项目获得资助后,原则上要求结题前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其他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
 
(5)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特别提示
 
1.自从2014年起,已经连续2年(本次指2012年度和2013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1年面上项目申请资格。
 
2.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过计算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本篇文章原载于 《中国科学报》 (2012-12-26 第3版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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