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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中科院与中物院达成战略合作

发布时间:2013-01-29
本报北京1月28日讯(记者丁佳)今天上午,中国科学院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物院”)在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科院院长白春礼出席会议并讲话。
 
白春礼指出,此次协议的签署是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大力推进协同创新的具体体现。多年来,双方在多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工程型号任务中密切合作,为我国国防科技事业的创立和发展以及科技事业的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
 
白春礼表示,合作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在发展战略研究、国家战略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平台共建等方面建立长期、全面的合作关系。同时,围绕凝练的重点领域方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建议承担国家重大任务,加强自主前瞻部署,推进技术验证和转化应用,实现重大创新成果产出。
 
白春礼说,中科院愿与中物院共同努力,为大幅提升我国相关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物院院长赵宪庚表示,从建院伊始,中物院与中科院就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很多老一辈科学家都曾在两院工作过,在他们的指引下,双方在诸多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结下了深厚的兄弟情谊。
 
赵宪庚认为,此次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是巩固传统友谊、增强战略互信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合作、共同进步的重要契机。中物院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认真落实战略合作协议,与中科院携手并肩,瞄准国家战略需求的世界科技前沿,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技合作,共同推动中国科技进步和国防科技事业的持续发展。
 
中科院副院长阴和俊与中物院副院长张维岩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仪式由中科院副院长詹文龙主持。
 
本篇文章原载于 《中国科学报》 (2013-01-29 第1版 要闻)| 记者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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