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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分院《关于做好2011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0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终期评估工作暨201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终期评估工作
(一)评估方式及时间
终期评估采取书面评估、执行人答辩与实地考察(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答辩时间预计在2013年9月16~22日(中秋假除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ppt汇报时间10分钟,提问5分钟。
(二)评估内容
1. 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组织管理能力、敬业精神及团结协作等方面。
2. 工作进展:包括研究工作阶段目标的完成、论文发表、成果推广应用及获奖等方面。要突出为西部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创造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 团队建设:包括研究小组的规模、队伍结构、内部建设、外部协作以及培养和指导学生等方面。要突出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作用的情况。
4. 经费情况:包括院支持经费、所在单位和地方匹配经费使用情况,从其它渠道争取项目经费的情况等。
5. 设备条件:包括原有设备及新添设备情况。
(三)报送材料
评估前,于9月15日前报送200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终期评估总结报告一式15份
评估工作结束后,报送以下材料:
1. 200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终期评估总结报告;
2. 200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终期考核评估表;
3. 200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优秀入选者候选人的推荐材料(1000字左右)及其彩色标准照1张和工作照2至3张。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截止时间9月22日。
(四)200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名单
许成 | 中蒙边境晚古生代斑岩铜矿床对比研究 | 重点项目资助 |
刘玉平 | 滇东南老君山锡锌钨多金属成矿区成矿年代学研究 | 一般项目资助 |
罗维均 | 洞穴次生化学沉积物稳定碳同位素的生物量效应研究 | 西部博士 |
严再飞 | 西南“三江”地区煌斑岩铂族元素(PGE)地球化学研究 | 西部博士 |
单双明 | 高温高压下水晶电学性质的实验研究 | 西部博士 |
涂成龙 | 岩溶生态退化区域坡面破碎地表对微域土壤溶解性有机质地球化学行为的影响 | 西部博士 |
沈能平 | 西昆仑塔木、卡兰古铅锌矿床成矿元素共生与分异机制研究 | 西部博士 |
二、 关于201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立项工作
(一) 申报条件
1. 申报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于副研究员岗位(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
2. 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有5人以上且年龄、专业等结构合理的科研小组。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得者、研究员(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等不再申报“西部之光”项目。
3. 西部博士资助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入所的2年内(含入所的当年度)可申请西部博士资助项目;我所在职博士生在获得博士学位后2年内(含获得博士学位的当年度)也可申请西部博士资助项目。
原则上,副研究员(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不再申请西部博士资助项目。
4. 在职博士生可申请在职博士生项目。
5. 2009-2012年度(含200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以上任何项目。
(二)申报步骤
1.申报及答辩阶段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由实验室根据下达的指标控制数进行推荐申报,;西部博士项目、在职博士项目直接到组织人事处报名。
重点项目: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月球与行星科学研究中心 1个名额;
一般项目: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1个名额。
重点项目到分院答辩;一般项目、西部博士项目在所内答辩;在职博士不需答辩。
2. 报送材料阶段
答辩前:201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西部博士项目)一式15份;“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一览表电子版。截止时间2013年9月15日。
答辩后:通过候选人报送以下材料:
(1)2013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西部博士项目);
(2)“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一览表(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西部博士项目);
(3)“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博士生资助经费申请表;
(4)“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博士生资助经费一览表。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截止时间9月22日。
3. 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预计在2013年9月16~22日(中秋假除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ppt汇报时间10分钟,提问5分钟。
三、其他事宜
需了解“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有关政策的,请在中科院人事教育网(http://www.caspe.ac.cn)点击政策规章—人才处查询;有关表格请从办事指南—人才处下载(http://www.pe.cas.cn/bszn/rcc/200905/t20090513_65052.html)。
联系人:张钰、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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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