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学年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2021年4月1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校发学字〔2021〕号文件,为鼓励我所研究生奋发学习,勇攀科学高峰,并促进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学生评选分成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三好学生四类,该四类优秀学生在本方案中被进一步分成硕二三好、硕三三好、博一三好、博二三好、博三三好、硕士三好学生标兵、博士三好学生标兵、硕三优秀毕业生、博三优秀毕业生以及优秀学生干部等共计10种。在必须遵守如下特殊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所有我所在籍研究生均可择种申报。
1、正在国科大参加2020-2021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不参与评选,由国科大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评选名额单列,不占用各研究所名额。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必须是比所属班或年级的三好学生更加优秀者。
3、2020年度春季已毕业的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但应在2020-2021学年之前曾获得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此前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本学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次的“优秀毕业生”评选。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4、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包括2020年7月-2021年7月期间任职的研究生会成员,2020-2021学年任职的班委会成员和党、团支部成员。
5、有犯罪记录,或有剽窃、抄袭、一稿多投等行为者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6、学年度举办的活动由教育处和学生会共同制定,并由活动组织者签字。
7、初选资格:评分量化表需导师签字,若导师不签字视为初审材料不合格,学生可以选择放弃评选或者选择上诉,导师和学生均可以向教育处提出上诉理由,最终由答辩评审委员会决定该同学是否有资格评选。
8、直博生硕士阶段按照硕士年级评选,博士阶段按照转博后所在班级评选。例如18级直博生需在20级博士班评选。
9、研究生参加昆明分院活动或者国科大活动并得奖,加分倍增。
10、优秀毕业生评选当年正常毕业,如果评选后,未能正常答辩,国科大将取消其已获得的优秀毕业生资格。
二、名额确定与分配
(一)名额确定
按中国科学院大学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测算,我所本次评优最终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的优秀学生名额(简称终评名额)如下:
优秀毕业生5名,三好学生标兵4名,优秀学生干部7名,三好学生56名,共计72名。
(二)名额分配
1、名额分配原则
各种优秀学生名额均以所属年级或所属群体拥有的学生人数为依据进行分配,其中硕三和博三的学生人数包括了有资格申报优秀学生的延期毕业生。
2、名额分配
(1)各年级三好学生名额 =(56/学生总人数)×对应年级学生人数。计算结果为:硕二三好11名,硕三及硕士延期三好8名,博一三好9名,博二三好8名,博三8名,博四6名,博五以上三好6名。
(2)三好学生标兵4名,名额分配如下:硕二和硕三两个班或年级共分配1-2名,博一、博二和博三三个班或年级共分配2-3名,实际人数由评审委员会定。
(3)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7名,不对班或年级作进一步分配。
(4)优秀毕业生5名,名额分配如下:硕士1-2名,博士2-3名,实际人数由评审委员会定。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规定
1、所有各类优秀学生申报人均需填写“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综合量化表”(见附表1)。在表格填报过程中,申报者需根据自身情况只可选择前述10种优秀学生中的一种进行填报,表格中科研成果、会议报告与展板以及参加活动等的有效性确认需遵循如下规定:
(1)除优秀毕业生这一类型的申报者外,其余三类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申报者其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是2020年5月-2021年4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发生的成果,其中专著、文章和摘要的发表必须正式出版(有DOI号),分区以最新版中科院分区为准,专利须有授权证书,会议报告与展板需在2020年5月-2021年4月期间发生。对于优秀毕业生申报者,其科研成果可包含在学期间发表或录用的专著、文章和摘要。
(2)科研成果的完成人排名必须是申报人为第一或者导师第一申报人为第二完成人,或者申报人是通讯作者,我所为第一单位的有效文章。
(3)科研成果的计分须有相应的辅助材料,参加各类活动的计分需有活动组织者的签字方能生效。
2、所有优秀毕业生申报者还需填写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并提交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见附表2。
3、成功通过本次评选获得三好学生标兵还需填报“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见附件2。
四、评选流程
(一)各年级综合量化表的审核、成绩排序与上报
申报人将填写好的优秀学生评选综合量化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各年级对应的班委会,班委会组织人员根据综合量化表中备注说明及本方案中的有关规定对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对对应班级所有申请者的综合量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最后将综合量化得分及排序结果上报研究生处。初选工作截止申报日期为4月15日。
(二)研究生处对申请者综合量化得分及排序结果的审定
研究生处相关人员将对各年级上报的申请者综合量化得分及排序结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进行最终审定,一旦发现申报人材料存在明显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核减该申报人所属年级的三好学生名额。其中,出现一起,核减1名,核减出的名额由研究生处分配至其它非问题评选年级。
(三)公开答辩(根据情况定)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按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参加本次评选流程中终评答辩步骤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将包括分管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的所领导1名,研究生处教育管理干部1名,各研究室的教育管理干部各1名(共计4名),环境与矿床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教师代表各1名(共计2名),以及学生代表1名,共计由9人组成。
2、答辩人员的确定
本次评选仅要求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等三类申报者进行答辩。
3、答辩与答辩人综合成绩排序
在本次评选中,所有答辩者将按各自申报的类别(即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被分成三个小组进行答辩;各类答辩人的规定答辩时间均为5分钟,其中报告3分钟,提问与回题回答2分钟;答辩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学习成绩、科研工作、社会活动等内容;答辩时间与地点、具体答辩顺序待定。答辩委员会将根据答辩人的量化得分和答辩情况确定各答辩人的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各答辩人在所属答辩小组内的排名。
(四)终评结果的确定
1、三好学生遴选表的初步形成
本方案中所述三好学生遴选表系指用于最终确定各年级三好学生名单的综合量化成绩排序表。从前述经研究生处认定的各年级申请者综合量化成绩排序表中剔除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三类申报者后对表中剩余申请者按综合量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重新排序,由此初步形成本方案中的三好学生遴选表。
2、参加答辩的三类优秀学生的确定
(1)优秀毕业生的确定:由前述四3(3)步骤确定的硕三优秀毕业生答辩人综合成绩排序表中的第一名即为本次评选中的硕三优秀毕业生,由前述四3(3)步骤确定的博三优秀毕业生答辩人综合成绩排序表中的第一名即为本次评选中的博三优秀毕业生。
(2)三好学生标兵与优秀学生干部的确定:从前述四3(3)步骤确定的三好学生标兵答辩人综合成绩排序表中选出成绩最高者,将该申请人的综合量化成绩与该申请人所属年级、经前述四(四)1步骤初步形成的三好学生遴选表中各申请人的综合量化成绩进行比较,如果前者的综合量化成绩高于或等于三好学生遴选表中前n(n的取值等于前述二(二)2(1)中各对应年级分配到的三好学生名额)名三好学生申请人的综合量化成绩,则该申请人被确定为三好学生标兵;否则,该三好学生标兵申请人无资格入选三好学生标兵,尽管该申请人是三好学生标兵答辩人综合成绩排序表中最高者。依此按序进行,直至由前述二(二)2(2)步骤分配的三好学生标兵名额选满为止。
优秀学生干部的遴选办法与上述三好学生标兵的遴选办法类似。
3、三好学生的最终确定
(1)三好学生遴选表的最终确定:在完成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等三类优秀学生的最终遴选之后,将未通过该三类优秀学生遴选的申请者返还各自所属年级、由前述四(四)1步骤初步形成的三好学生遴选表中,然后对表中各申请者的综合量化成绩作重新排序,由此最终形成用于各年级三好学生遴选的综合量化成绩排序表。
(2)三好学生的最终确定:根据前述二(二)2(1)中分配给各年级的三好学生名额,从上述四(四)3(1)步骤形成的各年级三好学生遴选表中,按综合量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即可确定各年级三好学生的最终名单。
(3)多出名额的处理:若分配给班级的三好学生名额在评选过程中出现了多出现象,由答辩评审委员会决定多出名额分配(优先分配给高年级同学),根据分配班级量化成绩逐步筛选,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社会活动-科研成绩-思想品德逐步评选,在以上再相同情况下,最后投票决定分配名单。
(五)结果上报前的公示
上述拟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各类优秀学生名单最终确定后,将评选结果公示三天,确认无异议后于2021年4月25日前上报中国科学院大学。
(六)附则
本方案由地球化学研究所教育处负责解释,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